3月22日下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该《条例》由我院党总支书记夏能礼作为项目主持人,主持起草《条例》的草案,并全程参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工委举行的多次论证和修改工作。零散工业废水管理制度是我市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遵守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前提下,为顺应东莞产业需要、帮助东莞企业纾困解难而提出的一项创造性制度,在全国具有首创性。《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22年10月3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2年11月30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3年4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目前,东莞全市有1万多家零散工业废水产生企业,这些企业产生零散工业废水量约为1000吨/日;全市有5家零散工业废水处理企业,这些企业的处理能力为2550吨/日。《条例》共五章三十九条,对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处理单位的行为规范、职责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